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:
“十三五”时期,是灌南教育的转型期、关键期。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发展水平,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《省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》(苏政发〔2017〕1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现提出如下意见。
一、指导思想
贯彻落实苏政发〔2017〕1号文件精神,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,坚持“科学统筹、改革创新、促进公平”的原则,着力破解发展不够均衡、结构不够合理、队伍不够优化等瓶颈问题,不断丰富发展内涵,增强发展活力,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实现教育现代化,提升灌南教育的群众信任感和社会满意度。
二、主要目标
到“十三五”末,实现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,教育总体水平处于全市中等以上,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省内中等水平,教育现代化主要指标全面达成,并顺利通过省教育现代化现场评估。
——教育体系更加完备。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98%以上;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,入学率、巩固率达100%;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%以上;灌南中专建设成为省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。各级各类学校达省定优秀比例90%以上。
——教育质量更大提升。学前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;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明显,中考成绩位于全市中等以上水平;高考本科上线数、一本院校录取数逐年提升20%以上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合格率达95%以上。
——队伍建设更具成效。推进人事制度改革,着力加强骨干教师、名特优教师培养,实施教育人才培养计划,新增省特级教师、市“333”第一层次教育人才10名,市“333”第二层次教育人才30名,市“333”第三层次教育人才及县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500名以上。各类学校教师学历比例达省定标准。
——特色发展更为鲜明。新增省普通高中课程基地1个、省小学特色文化建设项目2个、省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1个、市课改领航学校4所、省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化实训基地1个,全县80%以上的学校拥有具有地域特点的特色项目。
三、主要任务
(一)实施基础提升计划。
1.实现教育布局科学化。实施《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(2017—2020)》和《村小(教学点)建设方案》,实现布局合理、规模适度、资源均衡的目标,坚持学校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,预留足够的教育用地,并实施新建学校“交钥匙”工程。2018年,县第二中学和淮河路实验学校建成投用,启动惠泽路小学、硕项湖小学建设;2019年,启动县第四中学扩建和引羊路小学建设;2020年,启动灌河路小学建设。同时,加快定点完小(教学点)的建设和改造,改造村小16所、教学点30个。
2.实现学校建设标准化。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,提升农村学校的办学水平。新建学校按省定标准设计建设;现有学校坚持“一校一策”,促其达标。统筹实施校舍安全、改薄和教育装备达标等专项工程,加快学校基础设施和教育技术装备建设。到2020年,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。同时,科学规划学校生态建设,因地制宜建设学校特色文化,增强环境育人功能。
3.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。坚持“按标准配备、分年度实施”原则,制定并实施《教育装备提档升级方案》,2017年投入1000万元;2018—2020年每年投入1500万元,用于教育装备添置与更新,确保到“十三五”末全县中小学教育装备水平达Ⅰ类标准。大力实施“校校通”“班班通”“人人通”和智慧校园建设工程,提升教育信息化设施水平。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,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。
(二)实施质量提优计划。
1.普惠发展学前教育。大力实施学前教育第二个“五年行动计划”和《灌南县学前教育布局规划》,重点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村办园的改造升级,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15所、改造扩容农村幼儿园50所。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,每年招聘学前教育新教师30名以上;调整幼儿园现有管理体制,逐步实行独立法人。
2.均衡发展义务教育。积极构建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,加快推进农村学校、薄弱学校发展,促进教育资源共建共享,努力实现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、师资力量的均衡和办学质量的提升。坚持就近入学原则,规范招生行为,制定实施《大班额消除计划》,逐步消除“大规模”“大班额”和“择校热”现象。实施《特殊教育发展规划》,构建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、随班就读为主体、特教指导中心为纽带、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体系。
3.优质发展高中教育。结合新高考方案,深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,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育质量,力争在本科上线数和一本录取数实现大的突破。建立高中质量激励机制,构建“依进论出定目标、捆绑考核比贡献”的评价体系,加大考核奖励力度,促进高中段各学校、各年级、各学科的整体提升。
4.创新发展职社教育。结合产业结构和人才需求,优化调整专业设置,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。推行校企合作和校校联合办学,深度开展“3+3”“3+4”联合办学。灌南中专完成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创建任务。落实民办教育扶持政策,规范民办教育管理,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。
(三)实施队伍提质计划。
1.加强校(园)长队伍建设。推行校长职级制管理,健全校长选拔任用、任期考核和轮岗交流机制。坚持教育家办学,实施轮岗轮训制度,加强校长专业培训和专业发展研修指导,每年选派一批校长赴省内外名校和高等院校考察研修,开阔校长办学视野,丰富管理经验,提升管理能力。逐步将幼儿园园长纳入教干管理序列,由县教育局考察任用。
2.加快教师专业成长。结合市“333”人才培养工程,加强教师专业技能训练、实践能力培养和学历达标教育,加快推进教师专业发展。实施教师素养提升工程,整合完善制度支持、梯队发展、高端培训、科研带动以及全员培训、全员赛课等活动,优化教师梯队培养模式,不断提升优秀人才比率,壮大骨干教师群体。
3.加大教师培训力度。完善教师培养机制,建立国家和省市县校分层分类培训体系,实施“国培计划”“引智培训”“领雁计划”等教师培训工程,加强教师在职进修、岗位练兵和专业考核工作。关注农村教师成长,通过名师工作室、启航行动、领航团队、“三百”活动、青蓝工程和农村骨干教师培育站,强化乡村教师培训,提升乡村教师业务水平。
(四)实施创新提速计划。
1.推进管理体制改革。以校际教学资源共享为重点,推进“集团联盟制”改革,组织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、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组建办学联盟,定向精准帮扶,实行教学联网、课程联建、教研联动、教师联训、评价联考,以城带乡、以强带弱,逐步提升农村学校、薄弱学校办学水平。以学科教师资源互补为重点,推进“走教制”改革,采取优秀教师或紧缺学科教师跨校上课的方式,建立补缺型走教、名师型走教、限期型支教等模式,逐步解决薄弱学校、薄弱学科教师资源缺乏问题。
2.深化人事制度改革。推进教师“县管校聘”管理体制改革,优化教师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,破解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,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。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,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不少于100名。实施教干竞聘上岗、校内轮岗、校际交流等制度,推进城乡学校之间、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、中心小学与村办小学之间的教师交流,通过职称评审、薪酬待遇、评先评优等优惠政策,鼓励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。
3.实施课程课堂改革。坚持立德树人,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文化教育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,实施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和小学特色文化建设工程,提升学生核心素养。实施教学改革行动计划,以“课改领航学校”创建为载体,创新课堂教学模式,积极倡导自主、合作、探究性学习方式,纵深推进“自学·交流·反馈”课堂教学模式,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体验、操作和实践的机会。扎实开展体艺特色学校创建,培育一批有影响的特色学校和项目。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,改革考试评价制度,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。
(五)实施管理提效计划。
1.规范办学行为。严格执行省“五严”、市“六严”规定和国家课程计划,从严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课业负担。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,规范教育收费行为,重点开展治理乱订教辅资料、巧立名目乱收费等,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。
2.规范从教行为。深化师德师风建设,广泛开展师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,传递灌南教育正能量。坚持德能并重,完善师德考核办法,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、职称评审、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。加大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惩戒力度,坚决制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、私自补课办班等违规行为。
3.规范管理行为。建立依法治校、自主管理、民主监督、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,制定并实施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,推行校务公开,完善教代会制度,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,充分发挥社会参与和监督教育的作用。
(六)实施平安提标计划。
1.加强校园安全管理。牢固树立“以人为本、安全至上”的工作理念,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,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构建校园安全责任体系,加强校园重点时段、重点部位的管控,抓实交通、食宿、消防、校舍等安全管理,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,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。
2.落实安防达标建设。构建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部门联动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和警校合作、信息联动、校园监控与紧急报警机制,加大安保经费投入,加强人防、物防、技防建设,配齐安保人员,配足安防设施,确保2018年创成“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”。加大整治力度,规范校车管理,确保全县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车况达标、线路科学、收费合理、运营有序。
3.优化校园周边环境。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,县综治、教育、公安、城管、文广体、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通力协作,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、和谐融洽、充满活力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环境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教育工作领导。建立完善党委、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、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。县委、县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教育工作汇报,通过党政联席会、政府常务会、现场会办会等,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。县政府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、向县政协委员会通报教育工作情况。建立和完善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,各司其职、紧密配合,努力形成加快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。
(二)依法保障教育经费。建立“以县为主、城乡统一、重在农村”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,不断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比例,确保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并稳定增长。按照《关于教育现代化建设及义务教育发展事项会办会的纪要》(县政府2017年2号办公会议纪要)精神落实教育发展资金,并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设施设备添置与更新经费。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,并全部用于教育事业。
(三)完善奖励激励机制。实施《学校综合考评方案》和《教学质量奖励办法》,对学校实施分类管理,并对教育质量高和进步快的各级各类学校和一线教师进行奖励。出台《灌南县优秀教育人才及团队奖励实施办法》,对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、特级教师、“333”培养对象、教学名师、市“333”和“领雁计划”各层次人才、教学领军人物等优秀人才,受到国家、省、市、县表彰的先进人物,省、市教学基本功竞赛或优课评比获奖者以及省、市规划课题研究和获得教学成果奖的主要研究人员进行奖励,引领教师钻研业务,潜心课堂教学,创造工作业绩。
(四)优化教育发展环境。加强教育督导工作,完善督政、督学、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,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,构建学校动态等级目标管理体系,推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、规范办学行为,促进学校特色发展、健康发展。营造重教氛围,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,动员全社会重视、关心、支持教育发展,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为教育改革发展办实事、做好事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,加强对教育重大政策的权威解读,注重对重点热点问题的有效引导,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教育观、质量观、人才观,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。
附件:1.灌南县教育现代化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
2.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(省政府1号文件)重点
任务责任分解表
3.实施教育提升计划推进优质均衡发展重点工作
任务分解表
4.灌南县城区新建学校布局规划一览表
(2017—2020年)
灌南县人民政府
2017年8月28日
附件1
灌南县教育现代化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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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二级指标 |
检测点 |
牵头 部门 |
配合部门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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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各级教育 |
1.学前3年教育毛入园率≥98%。 |
教育局 |
公安局 统计局 妇 联 各乡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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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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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≥95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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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8周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≥6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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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继续教育 |
5.终身学习网络覆盖率≥90%。 |
教育局 |
文广体局 人社局 经信局 电信公司 各乡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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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≥6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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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城市和农村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分别≥60%、40%,其中老年人年参与率≥2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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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机会均等 |
8.残疾儿童少年接受15年免费教育比例达100%。 |
教育局 |
残 联 民政局 各乡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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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的比例达10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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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提供多样化教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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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资源配置 |
11.小学办学条件校际均衡差异系数≤0.55,初中办学条件校际均衡差异系数≤0.50,义务教育教师合理流动比例≥15%。 |
教育局 财政局 |
发改委 规划局 国土局 住建局 人社局 编委办 民政局 各乡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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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在公办园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学生比例≥90%,高中阶段财政性教育经费占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比例≥8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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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省定补助标准受帮扶比例100%,身心发展困难学生受帮扶比例达10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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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学生综合素质 |
14.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≥95%,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率达100%,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指数90%。 |
教育局 |
人社局 编委办 卫计委 文广体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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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小学学业合格率、初中学业合格率、普通高中学业合格率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均≥95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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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体质健康合格率≥95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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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二级指标 |
检测点 |
牵头 部门 |
配合部门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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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学校办学水平 |
17.人才培养模式。 |
教育局 |
人社局 编委办 各乡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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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省优质幼儿园比例≥90%,义务教育学校达省定办学标准比例≥90%,高中阶段达省定三星级以上学校比例≥90%,社区教育中心达省标准化社区教育机构标准的比例≥9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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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资源共享 |
19.社会公益性公共体育文化科技设施供学校及学生免费使用的比例100%,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学校比例达100%。 |
文广体局 教育局 |
科技局 科 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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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国际化水平 |
20.参加国(境)外培训进修的教师比例≥5%。 |
教育局 |
组织部 外侨办 台 办 公安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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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.参与国际合作交流的中小学比例≥15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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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.职业院校相关专业的核心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比例≥2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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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投入水平 |
23.财政教育支出预算增长比例高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比例,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。 |
财政局 |
教育局 统计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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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.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高于上一年度的比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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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.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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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.各类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达到省定标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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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师资水平 |
27.学生对教师的师德满意度达90%,中小学、幼儿园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比例≥15%,中等职业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比例≥75%,教师全员培训完成率达100%,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达省示范标准。 |
教育局 |
人社局 编委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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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.幼儿园教师专科率达100%,小学教师本科率达90%,初中教师本科率达100%,高中阶段教师研究生率达2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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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.幼儿园生师比15:1,小学生师比17:1,初中生师比12:1,高中生师比11:1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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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信息化水平 |
30.宽带网络“校校通”覆盖率达100%,优质资源“班班通”覆盖率达100%,网络学习空间“人人通”覆盖率达90%,教育资源服务平台覆盖率达100%,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覆盖率达100%。 |
教育局 |
经信局 电信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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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.智慧校园比例≥6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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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二级指标 |
检测点 |
牵头 部门 |
配合部门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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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布局与 结构 |
32.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与互通衔接。 |
教育局 |
发改委 规划局 国土局 住建局 人社局 编委办 各乡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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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.幼儿园布局与规模:园均服务人口1.5万左右,且园均规模不高于4轨的幼儿园比例≥90%;小学布局与规模:小学规模不高于6轨的学校比例≥90%;初中布局与规模:初中规模不高于12轨的学校比例≥90%;普通高中布局与规模:普通高中规模不高于16轨的学校比例≥90%;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与规模:校均规模不低于3000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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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.幼儿园达到标准班额的比例≥85%、小学达到标准班额的比例≥85%、初中达到标准班额的比例≥85%、高中达到标准班额的比例≥85%、中等职业学校达到标准班额的比例≥85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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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体制与 管理 |
35.公办学校多形式办学。 |
教育局 |
综治办 经信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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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.民办教育健康发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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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.简政放权与依法治教问卷调查满意率达90%,获市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比例达100%,建立家长委员会、校董事会(理事会)学校比例达10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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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受教育水平 |
38.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≥15年。 |
教育局 |
人社局 统计局 公安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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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.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≥12.2年,其中受过高等教育比例≥25.8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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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社会服务能力 |
40.每万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数≥600人。 |
人社局 教育局 |
统计局 公安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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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.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率≥9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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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对学校及政府的满意度 |
42.学生、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90%。 |
教育局 政府办 |
教育局 各乡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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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.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达90%。 |
附件2
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(省政府1号文件)
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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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工作任务及要求 |
牵头 部门 |
配合 部门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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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修编“十三五”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。由各县政府负责,县教育局会同发展改革委、规划局、国土局等部门落实,今年8月底前将规划报送设区市教育局,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。 |
教育局 |
发改委 规划局 国土局 各乡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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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。由各县政府负责,县教育局牵头落实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,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督办。 |
教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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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。由各县政府负责,县教育局牵头制定工程实施方案,今年6月底前报送设区市政府,设区市政府汇总后报送省政府。 |
教育局 |
各乡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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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。由各县政府负责,今年5月底前将确需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名单、建设序时进度、加强内涵发展举措等报送设区市教育局。 |
教育局 |
各乡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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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全面推行“县管校聘”管理体制改革。由各县政府负责,建立编委办、教育局、财政局、人社局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改革,并于今年9月份开学前全部落实到位。每年9月份,各县教育局向社会公开教师交流轮岗情况。 |
编委办 |
教育局 财政局 人社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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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多渠道补充教师。调剂编制、清理回收编制由市县编委办牵头落实,按岗位购买服务由各县财政局会同教育局、人社局保障落实,同级政府加强统筹,每年9月份开学前落实到位。 |
编委办 |
财政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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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多方面调动教师积极性。由各县政府负责,工资收入保障由县财政局牵头落实,绩效考核由县教育局牵头、各学校落实,设区市政府督办指导,每年9月份开展专项检查。 |
财政局 |
教育局 人社局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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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制定实施村小和教学点教师补贴标准。由各县政府负责,县教育局会同财政局、人社局制定标准,今年4月份开始实施,设区市政府加强统筹。 |
教育局 |
财政局 人社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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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加强教师培养培训。由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同抓好落实。 |
教育局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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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规范教师职业行为。由各县教育局落实,今年8月底前集中整治有偿家教、到社会培训机构上课等现象,设区市教育局督办,实行常态化监管。对违规人员,发现一起查处一起。 |
教育局 |
监察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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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工作任务及要求 |
牵头 部门 |
配合 部门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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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开展校长职级制试点。由省教育厅会同试点地区政府负责,今年9月份开学前启动试点。 |
教育局 |
人社局 财政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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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深入实施素质教育。由各县教育局落实,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。 |
教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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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提高薄弱学校教育质量。由各县教育局落实县域内挂钩、帮扶、托管、集团化办学等工作,设区市教育局落实本地区跨县域挂钩、帮扶工作,省教育落实苏南、苏中、苏北结对帮扶工作,每年9月份开学前部署落实到位。 |
教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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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。由各县教育局落实,设区市教育局督办,实行常态化监管。 |
教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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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规范学校招生和编班行为。由各县教育局落实,设区市教育局督办,每年9月份,省教育厅检查落实情况,对违规地区和学校在全省范围内通报,并会同相关部门和地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。 |
教育局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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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规范教育培训市场。由各设区市政府统筹负责,工商部门牵头查处无照经营行为,审批部门牵头查处无证经营、超范围经营行为,教育部门切断公办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关联,今年7-8月份集中清理一次,实行常态化监管。省教育厅、省工商局、省文化厅、省民政厅等部门督办指导。 |
市场监管局 审批部门 |
文广体局 民政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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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
加强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。由各县政府负责,今年9月底前建成留守儿童信息台账,每年9月份动态更新,设区市教育局每年9月份检查随迁子女就学落实情况。 |
教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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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
依法落实财政投入。由各县财政局会同教育局落实,省市财政、教育等部门每年第一季度检查落实情况。 |
财政局 |
教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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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
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。由各县政府负责,县教育局会同综治办、公安局等部门于今年3月底前组织一次大排查,实行常态化管理。校车安全问题由各设区市政府统筹研究,苏北地区要制定专门解决方案,各县政府负责落实,解决方案和落实情况由设区市政府于今年6月底前报送省政府。 |
教育局 |
综治办 交运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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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
健全监测评估机制。每年第一季度,省教育厅向省政府报送上一年度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监测结果,并向各地反馈。同时,组织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(市、区)评估认定。 |
教育局 |
统计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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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3
实施教育提升计划推进优质均衡发展
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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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工作内容 |
完成时间 |
实施主体 |
配合部门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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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学校布局规划实施 |
2020年底 |
教育局 住建局 |
发改委 规划局 国土局 财政局 各乡镇 |
按年度计划推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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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学校标准化建设 |
2020年底 |
教育局 |
财政局 住建局 各乡镇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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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教育装备提档升级及智慧校园建设 |
2020年底 |
教育局 |
财政局 招管办 |
分步实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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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人事制度改革及队伍素质提升 |
2017年起 |
教育局 人社局 编委办 |
财政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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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教育经费保障 |
2017年起 |
财政局 |
教育局 各乡镇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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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校安工程建设 |
2017年起 |
教育局 住建局 |
规划局、财政局 各乡镇 |
按年度计划推进 |
|
7 |
学校管理体制改革 |
2017年起 |
教育局 |
人社局 编委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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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课堂教学改革及质量提升 |
2017年起 |
教育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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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规范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 |
2017年起 |
教育局 |
监察局 物价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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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 |
2017年起 |
教育局 公安局 |
交运局 城管局 综治办 文广体局 市场监管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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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教育人才奖励 |
2017年起 |
教育局 财政局 |
人社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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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教育发展环境优化 |
2017年起 |
教育局 优化办 |
宣传部 综治办 文广体局等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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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4
灌南县城区新建学校布局规划一览表(2017—2020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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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学校名称(拟定名) |
项目位置 |
学校类型 |
办学规模 |
建设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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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淮河路实验学校 |
淮河路北、硕项路东 |
九年一贯制 |
6轨54班 |
2017—2018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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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惠泽路小学 |
引羊路与新兴北路交界处西北侧 |
完全小学 |
6轨36班 |
2018—2019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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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硕项湖小学 |
鹏程路南、常州南路西侧 |
完全小学 |
6轨36班 |
2018—2019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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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引羊路小学 |
引羊路与英雄路交界处东南侧 |
完全小学 |
6轨36班 |
2019—2020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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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县第四中学扩建 |
县第四中学原址 |
初级中学 |
12轨36班 |
2019—2020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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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灌河路小学 |
周口河西、灌河路北 |
完全小学 |
6轨36班 |
2020—2021年 |
抄送:县委办公室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县政协办公室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印发